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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

2022/04/27 00:44:04  点击:[]

第一条 奖惩制度作为学生会的激励机制的核心,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加减分,并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第二条  评分细则

1.加分
   (1)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显著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,加5分。

(2)按时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(获得荣誉),加10分。
   (3)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,并发挥作用者,加5分。

2.扣分

(1)缺勤按《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分团委学生会考勤制度》进行相应的扣分。

(2)工作材料未按时或未保质保量提交,相关主要负责人扣10分,负责人扣5分。

(3)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0分,拒不完成者扣20分。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、合理的帮助者,两次即自行开除。

(4)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,影响学院、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扣20分。

第三条 奖励

1. 每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,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评出“优秀部门”“优秀干部”“优秀负责人”,并由学院颁发证书。

2. 设一个“优秀部门”奖项,根据年终部门总计得分产生。主席团成员、主要负责人、负责人个人得分90分以上的,都具有评选“优秀干部”的资格,并作为分团委向校级组织推荐的重要依据。

第四条 惩罚

1.每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,部门总计得分最低的将在分团委学生会内部进行总结检讨。

2.个人得分60分以下的将在分团委学生会内部进行总结检讨。由于个人原因对分团委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,将直接被分团委学生会开除。

(注:主席团部长例会中,缺席3次及以上,请假4次及以上,有二者其一,取消该学期评优资格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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