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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寝室安全卫生规范

2022/04/27 01:29:33  点击:[]

一、总体规范

1.安全:用电规范,做到“用完拔插、人走断电”,无私拉乱接,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
2.文明:寝室成员相互谦让、相互关心、相互帮助、共同进步,成员关系融洽,寝室环境温馨,学习氛围浓厚,寝室公约积极向上并严格遵守。

3.干净:门窗、墙面、地面、灯具、用具干净。

4.整洁:床上床下、书桌书架、用具用品整洁。

二、安全规范

1.学生应遵守《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(重师发〔2019〕5号)相关安全要求;

2.学生应养成“用完拔插、人走断电”的生活习惯。特别是电吹风、电脑、充电器等常用电器用完或离开时应拔插断电。

3.禁止存放大功率电器,如热得快、电炉子、电热杯、电炒锅、电烤炉、烤火炉、电暖气、电饭煲、微波炉、电磁炉、电热毯、电煮锅等物品;

4.禁止私拉乱接电线,禁止电线上床,公寓内外禁止电动车充电。

5.禁止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,禁止存放煤气罐、酒精炉、蜡烛、盘式蚊香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存放有放射性、有剧毒、易腐蚀等危险物品。

6.禁止存放管制刀具、仿真枪支等物品;

7.禁止在楼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。

三、卫生规范

1.门口:地面干净无垃圾、污水;大门干净无污渍、无张贴大小字报和宣传广告;门牌号无遮掩,学院标识清晰。

2.地面:地面干净无垃圾、杂物,无明显脚印、尘土残迹;垃圾篓无溢满;扫把、拖把、纸篓等清洁工具和鞋子、椅凳摆放整齐。

3.床铺:学生床卡牌清晰,床面整洁,床铺上除被褥、枕头外尽量不放置其它物品;叠被规范,枕头统一置于被子内侧或上方。

4.墙面与天花板:无污迹、蛛网,无乱贴乱画现象。

5.阳台:地面、窗户干净,盥洗池无污垢,台面、镜面洁净;漱口杯、牙膏、牙刷、脸盆、热水壶等洗漱卫生用品摆放整齐有序。

6.书桌与书架:桌面保持整洁,书籍及其他物品摆放有序。

7.卫生间:门窗、窗台干净,地面墙面无黄渍,便池无黄垢。

8.其他:整体观感良好,空气清新,无异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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